为保障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布告”的电动自行车可能在三年过渡期内正常行驶,保险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的合法权利,公司特邀曹桥派出所结合人保平湖支公司于2 月14 日~16 日别离在3#门电瓶车车库和生涯用纸“品萱”零售中心门口集中为我司切合前提的二轮电动自行车统一上牌和办理保险。
趁员工们高低班功夫,工作人员抓紧功夫为员工的电动车做好登记登记、更换新的电动车派司,在办理的同时还不忘为企业员工解说交通安全知识,告诫他们骑行电动自行车该当按划定佩带安全头盔,禁绝载乘12 周岁以上人员,并激励他们采办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提高安全保险意识。
公司急员工之所急,实时提供员工之所需的行动,解决了上班人员自己跑派出所办理的繁琐,真可谓暖心之举。
